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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直接报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成为贺州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28 15:19:00本文来源: 管理员
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挂牌启用,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正式成为贺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属于县(区)级二级公立医院,开设了两个医保服务窗口,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双通药品使用审批备案、外伤排外鉴定、医保结算单盖章、医保政策咨询等多项医保业务。在提供传统窗口服务的同时,现场还增设了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满足患者自助信息查询需求,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为精准化、精细化的医保服务。



基本医疗待遇政策
(一)门诊医疗待遇: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医保后,参保人员当年度在医院就诊时可享受门诊医疗统筹待遇政策,个人年度支付限额如下:
1.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一览表:

2.城镇职工门诊统筹支付一览表: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由二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组织认定,高血压、糖尿病放宽至有资质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认定流程如下:
贺州市内就医人员慢性病认定流程:
1.申请:参保人向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慢性病申请表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2.认定:审批结果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审批通过的人员从申请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3.领卡: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可到提交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
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原件1份;
(3)近两年病历资料(可提供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门诊病历,仅提供门诊病历的,同时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有确诊意义的检查资料,复印件各1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位于贺州市城西路58号(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内),用地约18亩,设置病床100张。贺州分院与桂东人民医院本部实行一体化管理、同质化服务,依托桂东人民医院源远流长的历史底蕴、多学科领域领先的服务能力以及区域优势医疗资源,让区域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服务,二级医院收费标准,实现区域医疗提质增效。



来源 | 贺州分院
编辑 | 梁寿基
责任编辑 | 张玲
审核 | 蒋柳结 成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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