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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贺州市八步区人民医院人才招聘体检及聘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8:16:54本文来源: 人事科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贺州市八步区人民医院人才招聘面试公告》规定和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贺州分院(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贺州市八步区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公布、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现确定杨叶等82名考生进入体检(见附件)。

二、开展体检工作

(一)体检集中时间:2023 年 8 月19日 上午7:20

(二)体检集中地点: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大楼一楼大厅(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西江四路金鸡冲一号)

(三)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于体检当日按时到达体检集中地点进行抽签。凡未在7 :20前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自愿放弃体检的请于8月17日前告知医院人事部门,联系电话:0774-2817726。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五)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 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釆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釆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

2.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的孕检证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产后30天内需报告体检组织部门、并于5个月内提出体检申请,逾期不提出体检申请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已经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组织部门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并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请自备零钱。

4.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等保密信息。

5.体检当天进行抽签,抽签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6.按要求填写《广西桂东人民医院贺州两分院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其中姓名、受检者签字不填写,只写体检抽签序号。填写信息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

7.考生体检时应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同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等检查项目造成影响)。

8.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9.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请在月经干净后三天再补检。

10.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检。

11.近视者请自备眼镜,不能带隐形眼镜。

1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13.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4.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

15.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组,不得私自摘下、遮挡号码牌。不能与非体检工作人员有任何形式的联系。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发布体检结束指令后才能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6.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保持签到时所签报的手机畅通,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复检通知的则为体检合格。

17.体检者的亲属请勿跟随前往体检医院。

18.体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体检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三、公示及聘用

(一)从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到聘用阶段,经招聘组织部门复核考生原件发现与《招聘登记表》信息不一致,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诚信档案管理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我院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我院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附件: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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