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持续改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持续改进系统维保服务进行院内招标采购,现诚邀各供应商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持续改进系统维保服务
2.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00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项目编号:桂东招2026009
5.招标方式:询价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享有或可授权代理采购人现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持续改进系统》的软件著作权;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入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投标需知
1.供应商对标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组,电话:0774-2816721,地址: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http://www.gxgdyy.com)下载。
四、报名截止时间、报名资料递交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0日18:00 ;
2.请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附件1),按照报名文件要求(附件2)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报名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需正、副本各1份,建议正反面打印)后包装,包装外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在包装封口处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如不按要求递交材料的,医院可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佰肆拾元整(¥540.00元整)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上汇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账号:4500164865205950077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河东支行),备注中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请将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招投标办公室,不接收现金及个人账户转账,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经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六、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门诊外科综合楼23楼招标采购组办公室。如需邮寄,请寄: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组收,电话:0774-2816721,邮编:543001(采用邮寄方式的需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可以邮寄到达)
2.报名联系人:霍老师 电话:0774-2816721
项目咨询人:王老师 电话:0774-2848389
3. 评审时间:医院自行安排(投标人无需到现场,中标结果公告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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