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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外科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06-22 00:00:00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外科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2018年6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招标需求............................................ 21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9

投标函.................................................... 51

保证金到账证明............................................ 53

报价一览表................................................ 54

报价分析表................................................ 5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书...................... 5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57

同类项目案例.............................................. 58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9

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60

售后服务承诺书............................................ 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节能改造

2.   采购方式:院内邀标

3.   项目内容:本次需改造内容为:采用中央空调模糊控制系统,对医院外科门诊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整体节能优化,实现主机、水泵、冷却塔的整体优化与控制,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公司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能源管理能力。

2.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1.   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债务纠纷。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承诺函。

2.   投标所列产品属投标人专利的内容,须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

3.   投标人在国内需有相同类形项目的成功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复印件备案),有医院业绩的优先提供。

4.   具备ISO9001认证证书的或有其它相关资质和证书的也可提供。

四、投标文件的递送

1.   当面递交或邮寄密封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递地址: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22层院办公室。    邮编:543000

五、截止日期:2018年6月28日至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

六、现场踏勘

1.   本项目由投标人必须自行前往踏勘现场,2018年6 月22 日9:00~11:00,2018年 6月28 日9:00~11:00。

2.   踏勘联系人:丁科长        联系电话:0774-2816723

3.   踏勘集合地点:总务科

4.   为便于踏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请投标单位事先与踏勘联系人取得联系,安排踏勘。

未进行现场踏勘的公司并签到的单位作为废标处理。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543001)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收

联系人:农主任  0774-2023107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

技术联系人:丁科长       联系电话:0774-2816723

2018年6 月2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节能改造

3

建设地点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

4

施工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天内(日历日)完成全部设备建设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

招标方式

邀标

6

资金来源

2  合同能源管理 :投标单位全额出资(负责合同期内所投入设备节能、安全、稳定的运行,项目服务合同期投资设备产权为投标方,合同期满无偿移交)

2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7

节能效益分享期

项目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服务期为不大于8年。

8

转包及分包

中标人不得将招标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业主将终止本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10

质量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质量需同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以上。

11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6 月28 日11:00时前提出书面答疑要求 ,同时请提交一份与书面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343585477[at]QQ[dot]COM。逾期不予受理。

2  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方式提出要求所造成不良后果,88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招标人投标文件澄清

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18年 6月28 日17:00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同时请提交一份与书面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343585477[at]QQ[dot]COM。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解答将以用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回复。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8日至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16

勘察现场

2  本项目由投标人必须自行前往踏勘现场,2018年 6月20日至28日每日9:00~11:00

2  未进行现场踏勘的公司并签到的单位作为废标处理。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7

投标保证金

由投标人现金交纳保证金金额:叁仟圆整(¥3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财务科(门诊外科综合楼22层),如未中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等

19

投标文件要求

2  纸质投标文件:价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4.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7. 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特别说明:

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和售后服务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1)若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采购内容只有一项设备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2)若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采购内容包含多项设备的,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3)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投标时,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4)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投标时,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8.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相关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 质疑

9.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9.2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9.3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除质疑书外,投标人还应当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11.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相关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参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2.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12.4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相关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两个部分组成(要求合并装订成一本)

★13.1 价格部分【下列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须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单独封装后再与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并加以密封;(必须提供)

(3)报价分析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3.2 商务技术部分文件【下列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须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余项应结合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要求必须提供的如未提供,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未作要求的,如有请提供】:

(1)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空调或空调类的相关服务)(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

(3)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银行转账、电汇凭证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到账证明均可);(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6)投标人2017年12月、2018年01月、2018年02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上述月份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供应商2017年12月、2018年01月、2018年02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8)近三年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9)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0)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2)投标人2016年的财务报表(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13)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5.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等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

15.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5.4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5.5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6.2 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3.1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4.16.4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采购单位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 投标保证金

由投标人现金交纳保证金金额:叁仟圆整(¥3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财务科(门诊外科综合楼22层),如未中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9.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9.2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9.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印鉴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包封、递交、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文件的包封。

20.1.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单独用文件袋(盒、箱)封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另行封装在另一个文件袋(盒、箱),然后将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和投标文件袋(盒、箱)一并装入一个外包封的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加以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20.1.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0.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1 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0.4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21.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项目(或货物或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实质性条款或关键性的技术指标或性能要求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21.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21.4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22. 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唱标;

(6)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7)开标会议结束。

23.1 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采购人批准后将该项目改为其它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

23.2 开标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或某分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采购人批准后将该项目(或该分标)改为其它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

24. 错误修正

24.1 开标时,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五、评标

25.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 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7. 评标程序

27.1 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7.2 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8. 澄清问题的形式

2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8.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确认,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

28.3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4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投标文件无效。

29. 评委表决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30.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30.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0.2 评标办法。本项目将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33. 于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4.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出具回执,并将在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36.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37. 履约保证金

3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需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

37.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7.4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量保证金,待满一年质量保证期后,无质量问题的由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7.5 在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8. 签订合同

38.1 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8.2 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交采购人。

38.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4 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三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采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夏季制冷,冬季制热。空调系统采用2台型号为30XW1002,制冷量1009 KW的开利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作为冷源,夏季制冷;采用4台型号为30RQ452G,制冷及制热量分别为432KW和450KW的涡旋式风冷热泵机作为热源,冬季制热。

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配置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功率(KW)

数量

备注

1

冷水机组

30XW1002

185

2

制冷量1009KW

2

风冷热泵机组

30RQ452G

147

4

制冷量432KW,

制热量450KW,制热功率146KW

3

卧式离心冷冻泵

KQW150/370-37

37

3

两用一备

4

卧式离心冷却泵

KQW150/370-30

30

3

两用一备

5

立式单级离心泵

KQL125/370-22

22

4


6

冷却塔


5.5

2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中央空调耗电量如下:

在此周期内中央空调用电总能耗为159.1万kwh,电费为151.18万元电费单价按0.95元/kwh计价。

日期

电费(元)

电耗(kwh)

2016年9月

260709.45

274431

2016年10月

282188

297040

2016年11月

59392.1

62518

2016年12月

200

210.53

2017年1月

8151

8580

2017年2月

0

0

2017年3月

0

0

2017年4月

119142

125412.63

2017年5月

109225

114973.68

2017年6月

261436

275195.79

2017年7月

200337.9

210882.00

2017年8月

210997.85

222103.00

合计

1511779.3

1591346.63

 

二、改造范围与目标

1.   本次空调节能改造的主要区域是针对桂东医院外科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的中央冷水机组机房进行节能改造,并实现在控制中心和现场均能实现对设备的监控。

2.   改造范围是中央空调主机、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采用智能优化控制的模式,实行主机、水泵、冷却塔整体联动节能。实现年综合节能率≥15% 、节能效益分享年限8年;成交人总节能效益分享比例90%

3.  技术服务内容:采用中央空调模糊控制系统,对院区住院楼、门诊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整体节能优化,实现主机、水泵、冷却塔的整体优化与控制。

4.  工程内部包含改造所需要一切设备、软件、施工服务在内的所有内容,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清单结合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产品自行补充完善投标清单,确保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完全能满足和达到用户的需求,投标报价必须为改造项目的交钥匙总价。任何因为投标单位现场勘测不详、用户调研不全面导致的进场设备和工作量的增加全部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用户不再增加系统造价。

5.   节能改造应以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为主。需要新能效比较低的设备,应选择高效、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规范的类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   由于招标方受场地限制,所增加或更新的设备设施需根据现场空间“量身定制”,合理布置。

7.   本次空调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

三、改造要求

1.        总体要求

(1)     为实现梧州市桂东人民医院节能减排、科学管理的目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对医院相关高能耗环节进行节能改造。并对这些耗能环节进行能耗监测。

(2)     实现中央空调全年节能率≥15%

(3)     为保证控制系统长期可靠安全运行,采用上、下位机结构控制,系统核心采用模糊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变频技术。

(4)     自动控制系统包括系统参数检测、参数与动力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连锁与自动保护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设计时需经经济技术比较确认。

(5)     控制系统设置和设计遵循兼容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可靠性、先进性、设计标准化、易用性、开放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6)     设置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预留远程控制系统集成的标准工业以太网通讯接口;

(7)     现场需要保留原有手动控制方式,新装系统需与现有系统互联并有可靠安全的切换模式;

(8)     组态监控软件具有丰富的驱动方式,如有需要能与其它系统连接通讯,支持远程监控维护功能。

*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框架延续现有的控制系统的技术结构并深度优化,新建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空调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如有遗漏,请投标人根据本系统要求的功能自行补充,中标价格不变。

2.        系统控制的详细要求:

(1)     设备集中控制,对中央空调系统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及主机等用能部件的启停和运行工况根据负荷自动控制和远程控制;实现设备集中管理,减少值班人员。

(2)     系统控制通过冷却水泵和冷冻水泵的流量,主机的台数,冷却塔风机的台数进行有机的协调,不仅要避免主机的频繁启停,而且使空调系统整体保持较高且稳定的COP值,从而实现系统运行的最优化并实现最大程度的节能。

(3)     在末端冷负荷侧变负荷的情况下,系统控制必须具有科学合理的冷冻水泵变流量控制措施,解决冷冻水系统变流量常规控制措施。

(4)     在季节交换过渡期,冷却塔采用近湿球控制方式,有效的跟踪环境变化,可以作为判断是否使用冷却塔免费取冷的依据和冷却塔风机启停重要的依据,实现最大程度的节能。

(5)     中央空调系统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及主机遵循等量微增原则来衍生模糊控制,使中央空调达到一个能量的整体协调平衡,达到高效节能的功能。

3.        系统监控的详细要求:

1)动态图形监控:设置动态工艺流程画面及单台主机流程画面,采用先进的三维图形动画显示,实时显示各工位号参数及设备运行状态,但不局限于每个子系统一个画面,对于涉及面比较广的子系统,可以设置多个画面。

2)实时数据监控:在工艺流程画面显示数据的基础上,应有栅格形式汇总实时显示各工艺参数,设备状态,栅格底色应根据所显示数据的归属分类不同而加以区别,做到一目了然,以便于操作人员集中监视系统状态。

3)报警功能:有关参数超限报警及设备故障报警,发出声光提示,报出机组编号、位置、设备发生故障日期、时间等,有中文提示并自动记录。

4)趋势图:实时显示各工艺参数的变化趋势,如温度、压力等,有助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时掌握生产工艺参数变化情况;可选择显示参数设定保存时间内任一时间段的变化趋势。

6)报表:设日报、月报、年报,分别按分类报表及汇总报表,报表设置用户可调整功能。

7)用户管理:统一管理操作人员、维护工程师、能源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操作权限,以保证本系统的安全保密性,防止非法用户对生产控制和重要数据的侵害;参数管理:包括建立和维护系统使用到的一些基础数据,以及各个工艺参数的报警上、下限等,系统可以根据参数的重要性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只有相应级别的用户才能对其进行修改。

四、商务要求

(一)货物要求

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行业标准。供应商负责办理所有货物的进口及商检手续。

2.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版本。

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

4.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二)交货要求

1.   产品交货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货物清单;

2.   交货期的要求:签订合同后90日历日内在交货地点交货;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明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

3.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4.   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常规包装,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由于不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负责。

5.   风险承担:货物交付给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前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三)售后服务的要求

1、产品质保期为  整个合同服务期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的承诺:保修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中标人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2  小时内赴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抢修;如需更换小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   12  小时内更换修理完毕;如要更换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  3  天内更换修理完毕。

3、在保修期满以后,中标人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4、中标人应负责免费对用户的操作、维修、保养的人员(至少1名)进行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

5、施工工程执行过程中要求承建公司配合监理工作,严格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和商务中心工程部进行有效衔接,敦促工程部加强管理,因管理措施或手续不当,出现财产丢失的,承建方要承担主要责任。

6、布线集成工程的所有接口、插头、插座、连线、线材、线槽等器件均统一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必须用符合国标的可靠质量产品,并提供产品溯源性文件,对有安全要求的产品,应有相应标志及其证明。

7、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总则

1.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分享比例评分、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2.   各投标人的分享比例评分、技术和商务评分中,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的分享比例评分、技术和商务汇总得分。然后,评出综合得分。

3.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分(评标综合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   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分享比例评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分享比例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专家现场投票决定。

二、评标方法

1.  报价得分...................................................... 满分40分

(1) 节能效益                                                       满分15分

综合节能率达到:7%节能率10%,得5分,10%节能率15%的得10分,15%节能率,得15分。7%>节能率以下本项不得分。

(2) 合同期限评分                                                   满分10分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期不得超过8年,每少一年得5分,最高得10分。

(3) 节能量分享比例                                                 满分15分

中标人节能分享比例:>90%不得分; 85%分享比例90%,得5分;80%分享比例85%,得10分;分享比例≤80%得15分。

2.  技术分....................................................... 满分27分

(1) 改造技术措施方案                                              满分15分

对改造所使用的工控机、DDC控制器、水管温度传感器、水管压力传感器、水管流量传感器、外界温湿度传感器、电动调节阀门等设备性能先进性、稳定性、实用性、安全性的比较。

一档(0.1~5分):采用非知名品牌设备,性能基本满足节能改造要求。

二档(5.1~10分):采用国内知名品牌设备,性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

三档(10.1~15分):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设备,性能优于节能改造要求。

(2) 节能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满分12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节能量预测方案进行比较,对节能量进行预测的计算、分析过程、结果测试是否科学、合理(0.14分,满分4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运营管理方案进行比较,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技能培训等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具体(0.14分,满分4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节能量保障方案进行比较,采取的相关措施、标准是否具体、可行、可信(0.14分,满分4分)。

3.  资信商务评分.................................................. 满分17分

(1)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为省级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2017年以来获得AAA级信用等级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获得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类)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投标人获得全国质量信誉有保障服务商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投标人2015年以来医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绩,每份合同得2分,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4、财务状况分..................................................... 满分4分

对投标人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建立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合法合规的缴纳相关税费(2016年度纳税申报表及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复印件,原件备查),盈利情况好,提供的报表真实客观,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财务指标分析:

①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某投标人净利润率指标得分=(某投标人净利润率/投标人最高净利润率)×2分;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某投标人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分=(投标人最低资产负债率/某投标人资产负债率)×2分。

注: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本项不得分。财务报表数据模糊不清,评标委员会不能辨认的,数据按0值计;经计算出现负值的,按0值计。

5、售后服务分......................................................... 12分

(1)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6分

一档(0.1~2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但达不到二档条件的。

二档(2.1~4分):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二档:①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为公司售后人员购买2017年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不接受委托或兼职。

三档(4.1~6分):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三档:①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为公司售后人员购买2017年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不接受委托或兼职。

(2)投标人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有中级或以上暖通工程师1人,得2分;制冷技术专业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1人,得2分;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2人,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7年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满分6分)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将根据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以上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合同等的复印件。因投标人资料不全或不清楚影响到最终得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对于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有可能低于投标人自身成本的投标价,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一旦被发现有虚假响应情况,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项目名称:                                                 

   方: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                            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   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1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模式。

1.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1.3节能服务公司

提供用能状况监管、诊断、节能项目设计、投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1.4能耗基准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1.5项目节电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节  项 目 期 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   年(不含建设期) ,自      始,至   

2.2  本合同的建设期为     ,自    始,至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项目验收合格后下个月一日起  ,效益分享期为   年

第3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第4节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能耗基数

电耗量基数按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计量统计为准。

4.2节约费用的核算

4.2.1节能量的考核计算

节能量按月考核计算。节能改造后某月的系统能耗量与改造前对应月能耗基数进行比较的差值,即为当月的节能量。

4.2.2 每月节约电费

每月节约电费 = 当月节电量 × 电费单价

甲方分享收益 = 每月节约电费 × 甲方当年分享比例

备注:2017年本项目结算电费单价=0.95元/KWH。

4.3 自本项目完工后,在分享期内甲乙双方按表4.1的比例分享项目节能效益

4.3.1 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双方分享比例如下表所示:

分享年限

甲方分享节能效益比例

乙方分享节能效益比例

完工后第1年

 

 


完工后第2年



完工后第3年



完工后第4年



完工后第5年



完工后第6年



完工后第7年



完工后第8年



表4.1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EPC效益分享

4.3.2 乙方向政府申请节能奖励、补贴,甲方应予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4.4 双方应当按照4.2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项目节电量进行确认,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4.5 节能效益分配:按4.3节规定结算,并由甲方按照第4.3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根据当期实际节能效益和节能收益分享比例支付节能收益,甲方每个分享周期下一个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该分享周期内节能收益。

4.5.1 第  至  月甲方用   节电效益作为节能服务费。

第  至  月甲方用   节电效益作为节能服务费。

4.5.2项目验收合格后下一个月第一日作为本项目节能分享起始日,甲方按4.5款约定向乙方付款(乙方同时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付款数额为4.5.1项中规定的数额,直至合作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延迟应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

4.5.3甲方付款采取转账方式支付。

4.5.4在合同期内单位电费按当期结算电费单价执行。

4.5.5结算方式:

(a)在每个结算周期的节电量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请款报告,叙明当期节电量、乙方分享比例及分享金额。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请款报告之后的  20  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有效发票。

第5节  甲方的义务

5.1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2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项目实施所需的水电、设备试运行等。

5.3 负责办公大楼原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缮,保障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5.4  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5.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7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8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9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5.10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

5.11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第6节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当按照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6.2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6.3  乙方应当依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6.4  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6.5  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6.7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6.8  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9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节能要求。

6.10合同期满时,乙方将设备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甲方,并确保该项目所有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6.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及责任,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12乙方派专人检查项目运行情况,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交甲方确认。

第7节  项目的更改

7.1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  6个月  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

7.2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当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影响,甲方应补偿或扣减乙方由此节能效益变化所造成的费用。

 

第8节  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8.1  在本项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持该项目财产正常运行。

8.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  乙  方承担。

8.3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11.6条的规定处理。

8.4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 乙  方承担或依照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9节  违 约 责 任

9.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应当按照每日 千分之二 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每日  千分之二  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

9.3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9.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0节  不 可 抗 力

10.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b)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

10.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0.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0.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10.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1节  合 同 解 除

11.1  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1.2  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1.3  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 60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11.4  但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60 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11.5  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c)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未得到纠正。

11.6  本合同结束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按照协商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任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11.7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11.8  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款项。甲方自付清乙方应得款项之日起取得设备所有权。

11.9  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监管与控制系统造成甲方原有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达到约定的节能指标值、降低营运成本等指标和实效,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其节能设备,恢复原有设备正常运行并使监管与节能控制系统达到节能标准。

第12节  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双方约定,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甲方在效益分享期内欲购置节能控制系统项目下财产、终止与乙方的节能效益分享时,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甲方支付乙方节能控制系统项下财产购置费,自项目购置费支付之日起,节能控制系统项下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终止与甲方在该节能控制系统中的节能效益分享。

节能控制系统财产购置费=本合同约定期内乙方应得节能效益分享总收入减去节能控制系统节能分享终止日前乙方已收取的节能分享收益。

第13节  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要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4节  保 密 条 款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4.1 甲方:

14.1.1 保密内容:与本合同相关的乙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正常使用的除外

14.1.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 与本合同有关的甲方工程、技术、财务及经营人员 

14.1.3 保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内 

14.1.4 泄密责任:  赔偿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2 乙方:

14.2.1 保密内容:与本合同相关的甲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4.2.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与本合同有关的工程、技术、财务及经营人员 

14.2.3 保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内 

14.2.4 泄密责任: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5节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调解/诉讼/仲裁

(a)任何一方均可向调解机构(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10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须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本合同实施所在地辖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c)如果调解的被申请方不依照上述(a)段的规定接受调解,或者任何一方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拒不执行,则无论依照(b)段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结果如何,该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一方都应承担对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节费以及仲裁费/诉讼费。

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实施所在地辖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节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无需向乙方额外支付许可费用。

第17节 费用的分担

17.1 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费用。

17.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费用。

17.3 受限于第17.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约定,则  乙  方应当负责本项目所有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费用,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

第18节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8.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

负责项目的实施、验收、运营、监测等相关事宜的联络沟通及协调处理。

18.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  7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3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8.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构成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18.5 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方式。

18.6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7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备注: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

 

一、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不可缺):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注: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将响应正、副本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投标函

致: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等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委托    (受委托人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采购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包括如下等内容:

1.报价文件

2.商务技术文件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如果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七)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八)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保证金到账证明

 

 

 

      现金、进账单、电汇单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说明:

 

1、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现金交款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解款部门须填写竞标人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其竞标无效。

2、进账单、电汇单、现金交款单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的,后果由竞标人负责。

3、若保证金递交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竞标人足额交纳的竞标保证金,其竞标无效。

 

  

报价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项 目 编 号:                                                   

年综合节能率

分成比例

投资总额

施工期

合同期

备注

 

%

 


 万元

本项目合同期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至保修期结束。合作期为     年,合作期内负责保修,且2018年1231日前须完成项目施工。


注:

1、 “分成比例”请按百分比填写,如A单位要求节省电费的80%归本单位受益,则填写80%。分成比例,投标人应基于整个项目三个标段整体考虑,即项目分成比例应与各标段分成比例一致。

2、 “施工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改造要求。本项目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具体时间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结全自身实际填写。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4、竣工验收并运行一年后,年综合节能率达不到投标承诺值,需承担业主单位拒付节能效益的风险。

5、结算货币: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

 

 

 

 

 

 

 

 

 

 

 

 

报价分析表

投标项目名称:                                    

项 目 编 号:                                             

年综合节能率

分成比例

投资额

施工期

备注

 

%

 


万元


注:

1、年综合节能率需在备注栏中简要列明计算过程,并需与评标信息中数据保持一致。如备注栏太小,投标人可自行拓展表格。

2、“分成比例”请按百分比填写,如A单位要求节省电费的80%归本单位受益,则填写80%。分成比例,投标人应基于整个项目三个标段整体考虑,即三个标段的分成比例必须一致。

3、“施工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改造要求。

4、本项目合同期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至保修期结束。合作期为九年,保修期二年,且2018年12月31日前须完成项目施工。

5、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6、结算货币: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         

说明:1.内容填写要明确,响应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涂改无效;

2.不得转借、转让;

3.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件,请于粘贴处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同志代表本公司为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楼中空空调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的代理人,其权限如下:1.代理参与桂东人民医院外科门诊楼中空空调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活动;2.代理签署我方的响应文件;3.负责我方响应文件的递交、确认、解释;4.负责成交项目合同的签署。在代理有效期限、有效范围内代理人所签署的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从                日至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1.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委托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时间;

2.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采购方作为合同附件;

3.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响应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涂改无效;

4.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

5.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件,请于粘贴处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同类项目案例

已完工项目

年份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列出涉及改造系统)

工期

竣工时间

项目运行情况

备注






















注:

1、  此表所填类似项目案例须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项目案例要求。

2、  工期以“日历日”为单位,包括法定节假日;

3、  在备注中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4、  需递交上述工程的案例合同、采购人对项目运行情况的评价文件,需要时提供原件交验。特别提示:未提供采购人对项目运行情况的评价文件,不可作为有效案例。

5、  提供的资料须齐全。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具体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说明:1.应对照询价通知书“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离说明。具体响应内容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请在“偏离说明”一栏填写“正偏离”,具体响应内容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填写“无偏离”,具体响应内容低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填写“负偏离”;

      2.各供应商所响应的货物和服务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否则视为未对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具体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说明:1.应对照询价通知书“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条文的偏离说明。具体响应内容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请在“偏离说明”一栏填写“正偏离”,具体响应内容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填写“无偏离”,具体响应内容低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填写“负偏离”

2.各供应商所响应的货物和服务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询价通知书中的商务要求,否则视为未对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售后服务承诺书

 

格式自拟

 

 

 

 

 

 

 

 

 

2018-6-22桂东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招标文件201804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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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外科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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