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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出院指导-胶质瘤患者出院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2-21 18:01:10本文来源: 系统

1、心理:家属应鼓励病人主动适应术后生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积极自理个人生活。
2、饮食:进食高热量、高蛋白(鱼肉、鸡、蛋、牛奶、豆浆等)、富含纤维素(韭菜、芹菜等)、维生素丰富(新鲜蔬菜、水果)、低脂肪、低胆固醇饮食。少食动物脂肪、腌制品。限制烟酒、浓茶、咖啡、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3、遵医嘱按时、按量服药,不可突然停药、改药及增减药量(尤其是抗癫痫药、脱水及激素治疗),以避免加重病情。
4、康复:①适当休息1~3个月后可恢复一般体力活动。②坚持体能锻炼,(如散步,太极拳等),劳逸结合,避免过度劳累。③肢体活动障碍者,应加强肢体功能锻炼,瘫痪肢体应保持功能位置,以防止足下垂,行被动功能锻炼,活动量以患者不劳累为宜。④按摩、理疗、针灸患肢。⑤练习行走,以减轻功能障碍,防止肌肉萎缩。⑥感觉障碍者禁用热水袋以防止烫伤。
5、特别护理指导:
癫痫:宜清淡饮食,避免饮食过饱,不宜单独外出,攀高,游泳,驾驶车辆及高空作业,随身带有疾病卡(注明姓名,诊断);发作时应就地平卧,头偏向一侧,解开衣领及裤袋,上下齿间放置手帕类、不锈钢勺等物品,不要强行按压身体,不要喂水和食物;坚持服用抗癫痫药2年以上。
意识障碍:预防压疮(应定时翻身按摩,在骨突处垫软枕、水垫或气垫 ),保持皮肤、口腔、会阴部清洁。留置胃管,应喂食流质5~6次/天。
神经功能缺损者:进行辅助治疗(如高压氧,针灸,理疗,按摩,中医药, 助听器等)。
及时就诊指证:原有症状加重,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抽搐,不明原因持续高热,肢体乏力,麻木,手术部位发红,积液,渗液等。
6、术后3个月回院复查,并进行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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