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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食堂二楼招租公开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00:00:00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食堂二楼招租公开竞价公告

 

我院位于金鸡冲14号食堂二楼对外公开出租,租期伍年。有意者请于2020年9月1日前或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将标书寄回我院招标小组收,请在信封、标书上务必注明投标人、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以便联系。

一、项目名称:食堂二楼对外公开出租

二、招标项目编号: 桂东招2020064

三、招标方式:现场公开竞价,3次现场报价机会,租金价高者中标。

四、租金最低控制价及中标后缴纳的合同保证金

食堂二楼租金最低控制价:两万元/月。租期伍年。

经营范围:餐饮及便民服务等。医院提供:水、电、气到二楼;接入医院网络、订餐系统;接受医院职工、病人、家属用餐;职工餐补可以在食堂二楼消费。

中标必须做到:进行必要的装修;提供医院工作餐服务,至少有两间达到单独套间餐饮标准的功能性餐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中标后装修不允许的行为:破墙扩建。

五、其他医院有关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政策法规、市政府市政管理要求及医院有关规定。

2.租期从装修期及试运营期结果后开始计算。原则上装修期不超过3个月,试运营期=装修费用/月租金。装修方案及费用必须通过医院内部审计确认。

3.愿意遵守医院模板合同约定(模板合同附后);

4.交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交给医院。

5.合同期内不得转租;

6. 承租者负责“门前三包”工作;

7. 制作广告(含大小、文字)需经院方批准。

六、投标人资格

有意向参与食堂二楼的个人或公司均可。

1.个人要求诚信良好,无犯罪记录,无食药、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记录。公司要求信用良好,无食药、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2. 个人有相当管理、司厨经验者组成的团队。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3.能给我院提交切实可行的餐饮解决方案。

七、投标书领取及资料递交:

如有意参加投标,请到门诊外科综合楼22楼招标办公室领取标书或网上下载标书。

投标资料包括: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金额(大小写),个人或公司征信证明,犯罪记录证明,食药、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记录,愿意遵守医院食堂二楼招租文件要求和模板合同的承诺书,餐饮服务方案。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广西桂东人民医院财务科(门诊外科综合楼22层),如未中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中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装修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如中标,1个月内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保证金作为不履行招标行为的处罚不予退还。

九、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收取,每月10日将租金交支付到医院帐户。过期按按每天5‰加收滞纳金,超两个月未交租金院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十、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寄: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543001)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收

联系人:农主任  0774-2023107

 


附件:广西壮族桂东人民医院食堂二楼租赁合同(模板)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招标小组

2020年8月24日

 

 

 

广西壮族桂东人民医院食堂二楼租赁合同(模板)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乙方:                       

 

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4号食堂二楼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餐饮 、便民服务等使用。须具备营业执照,须公示餐饮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二、租期五年,从2021年 月 日起至从2026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按时退出房屋交还甲方,否则甲方可扣罚保证金。

三、装修要求。乙方租赁期间,应对食堂二楼进行装修:

1. 至少有两间达到单独套间餐饮标准的功能性餐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 装修不允许破墙扩建。

3. 装修前做好方案和图纸,经甲方评估。

4. 装修费用经甲方内审确认后方可施工。

5. 未经甲方许可的装修视为违约,甲方可没收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6. 装修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3个月,不计利息。

四、租金及装修费用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仟佰拾元整(¥:元),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天然气、垃圾处理费、医院处罚金等每月按实际计量或规定交给甲方,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缴清。如不按时交清租金、水电气垃圾处理费等,甲方可按每天5‰加收乙方滞纳金。如超过两个月不交清房租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则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食堂二楼,并没收押金,同时追缴欠费。

2.装修预算及装修图纸见附件。

3.试运营期结束当月,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保证金(3个月租金)人民币万仟   佰  拾元整(¥:元)。如无纠纷,合同期满并结清费用后5天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不遵守合同规定,相关处罚乙方不主动缴交的,将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卫生状况、饭菜质量与份量,若乙方有不符合的地方,应在3天内进行改进。

2.甲方须保证房屋安全无隐患、权属无争议。

3.甲方提供:水、电、气到二楼;接入医院网络、订餐系统;接受医院职工、病人、家属用餐;职工餐补可以在食堂二楼消费。

(二)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政管理、治安管理、爱国卫生、社区、医院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处理好污染和噪音等问题,如因乙方不遵守导致损失,后果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视为违约,扣除所有保证金并中止合同。

2.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方面的台账及培训。

3.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一经查处,直接中止合同。负责好“门前三包”工作。如在市政或甲方检查中发现门前三包做得不好的,处以300元/次的处罚。

4.乙方制作广告(含大小、文字、图片等)需经甲方宣传科批准。未经批准悬挂广告,视为违约,院方将终止租赁合同,并扣除50%保证金作为处罚。

5.乙方租赁期间,必须做好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发生人员或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自负。对医院造成损失的,赔偿医院损失。

6.乙方对房屋改造时拆下的有价值的门、窗等材料必须交还甲方处理,移交房屋时双方清点好房内物品,租赁到期后乙方必须把食堂二楼及装修交回给甲方。履约期间房屋及物品等各项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用于房屋修缮或改造的材料如水、电、门、窗等设施在租赁期满后不得拆走,产权归甲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如无特殊原因,不能随意中止合同,否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充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梧州市法院起诉。

八、此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乙方:

签约代表:                      身份证(附复印件):

电话:2816723、2023107

签约时间:2020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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