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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17:02:00本文来源: 管理员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

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21〕10号)和《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1年 12 月 20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21〕10号)和《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医院决定集中利用l年时间,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赵乐际书记在广西调研考察时提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为推进医院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推动医院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实现全院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医疗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自查自纠。

1.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各党支部、部门(科室)高度重视纠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监察室院办公室人事科、各部门、各科室(排在首位的为牵头科室,下同)〕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全面部署医疗卫生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动医院各职能科室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各部门、各科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各科室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重点针对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责任部门:监察室、行风建设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学部医疗设备科、各部门、各科室〕

(二)强化权力制约,健全体制机制。

4.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医院“一把手”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程序等,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

5.探索制定“权力清单”。紧盯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领域,探索制定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身边人监督身边人”的广泛监督机制,推动“权力清单”落地见效。〔责任部门: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6.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进一步完善医院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岗位、对象、期限、范围等原则要求。对容易诱发腐败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岗位负责人,任职达规定年限的,要坚决执行轮岗交流。〔责任部门: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7.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医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避免医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报告所掌握的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及其企业参与投标、配送有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限制其不得参与投标及开展配送服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医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举报和登记制度。〔责任部门:财务科审计科监察室、招标管理办公室、医疗设备科药学部总务科信息科

8.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明确公开事项,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责任部门:院办公室、招标管理办公室、医疗设备科药学部总务科信息科财务科

(三)强化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线。

9.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大力弘扬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勤廉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以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美好期盼。〔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医务部护理部宣传科

10.持续筑牢拒腐防线。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肃纪,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筑牢思想防线。〔责任部门:监察室、党委办公室、行风建设办公室、人事科

11.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推行医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纳入支部、科室评定和督查工作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改革薪酬制度,激励全院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各党支部、各科室〕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医院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2021年11月1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措施和时间步骤,特别是廉洁从医、廉洁执业以及反腐败斗争和纠“四风”等相关要求,从医、廉洁执业以及反腐败斗争和纠“四风”等相关要求,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现学习100%覆盖,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深入排查阶段(2022年1月-2月)。各部门、各科室按照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三重一大” 等议事决策机制、重点岗位定期轮岗等制度机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巡视巡察或督导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3月-6月)。针对深入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医院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职工主动交代问题。对问题轻微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等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按要求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税务等部门处理。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1月)。不断总结深入开展纠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坚持教育在先、预警在先、预防在先,健全防堵漏洞,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各部门、各科室要把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统筹推进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并将工作方案报备至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项行动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业务工作情况,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要加强与党委办公室、监察室、行风建设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合力。

(四)严肃责任追究。党委办公室、监察室、行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科室)的督导检查,动态掌握存在的有关问题。对没有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贪污腐化不收手不收敛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治的部门(科室),要对相关责任部门(科室)和责任人实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五)加大宣传引导。要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我院专项行动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我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不良炒作。要深入挖掘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不断塑造我院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做好工作总结。各部门(科室)要积极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每月3日前向医院监察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蒋柳结  党委书记

孔  勇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

成文东  党委专职副书记

黎祖叠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昌盛  党委委员、副院长

曾广吾  党委委员、副院长

周正银  党委委员、副院长

李柏均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

张  玲  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

陈  坤  院长助理、乳腺甲状腺外科主任

农乐关  院办公室主任、医学检验科主任

毛举桂  监察室副主任

丁  源  医务部部长

虞  敏  护理部主任

林树潮  医务部副部长、医疗管理科科长、行风建设办公室主任  

莫永良  医疗保险科科长、价格管理科负责人、中医内科主任

刘健坤  质量管理科科长、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俊嗣  人事科科长

林汉斌  审计科科长

谢东萍  总务科科长

杨红芳  门诊部主任

覃  冰  财务科副科长

古建燕  宣传科科长

黄阳炎  医疗设备科副科长

谭  毅  科教科科长

梁水德  信息科副科长

黎石宝  药学部部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  任:黎祖叠

副主任:张  玲、农乐关、毛举桂、林树潮、陈俊嗣、丁  源、虞  敏、谢东萍、覃  冰

成  员:各相关部门人员。

(二)督导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科室)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分若干个督导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成员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三)宣传组。主要负责相关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舆情监控分析、氛围营造等工作。

组  长:成文东

副组长:古建燕、农乐关

成  员:宣传科院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研究事项内容,有关成员科室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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